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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青海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时间:2023-06-01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夺取新胜利,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同时也对机构编制工作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走在前、作表率。青海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聚焦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作出全面部署,青海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强化保障、强化落实,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开篇点题、举旗定向,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的战略目标和根本方向,需要持续不断地学深悟透、对照践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具有极强的政治属性。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始终把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将始终全面落实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安排,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从体制机制上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能力建设。

(三)锚定改革发展目标,始终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工作导向。党的二十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高质量发展、科教兴国战略等方面,系统部署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省机构编制部门要始终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充分认识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提振做好新征程机构编制工作的信心决心

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是为了更好地出发前行。党的二十大全面阐述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我们要从伟大变革的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一)在体悟伟大变革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机构编制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是党和国家事业十年重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机构职能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将始终对照理论和实践,深刻体悟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高举伟大旗帜,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举措谋划推进工作。

(二)在深化理论武装中把准用好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满足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实践要求。党的二十大全面概括了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鲜明主张和核心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重大要求,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将持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始终把握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正确方向,与时俱进研究提出符合省情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改革管理举措,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在担当实干中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写入大会主题。作为政治资源的管理者、体制改革的牵头者、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推动者,忠诚、专业、务实、创新是伟大建党精神在机构编制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将始终保持革故鼎新、一往无前的勇气,保持善于创造新思维、打开新局面的锐气,将斗争精神融入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破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政机构改革、专项体制改革、统筹编制资源、加强基层治理等重点难点工作遇到的问题,打开机构编制事业新局面。

三、深入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内涵要求,切实转变新阶段机构编制工作的理念方法

对标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要实现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树立科学思维方式,提高科学思维能力,解决机构编制工作实际问题。

(一)把握好“全局”与“重点”的关系。机构编制工作涉及党和国家工作的方方面面,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必须整体把握谋“全局”。牢牢树立系统观念,始终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格局,在大局下谋划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不断提升工作的主动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必须明晰定位抓“重点”。机构编制资源稀缺珍贵,在优化配置上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重点任务,持续全面深化改革,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二)把握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青海是机构编制“小省”,总量小、刚需紧,既要从严从紧管理,更要统筹盘活用好。必须强化约束“守家底”。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违规违纪违法预防教育和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动真碰硬、破除积弊,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必须改革创新“挖潜力”。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与时俱进深化省情认识,找准矛盾问题根源,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方法,因地制宜推进改革管理创新,在试点探索中实现难点突破、推动整体提升。

(三)把握好“横向”与“纵向”的关系。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综合性、关联性很强。必须加强“横向”联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聚势聚力推进工作。必须推动“纵向”融合。坚持统分结合、上下联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归口管理要求,积极融入组织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协同开展改革管理创新试点,着力构建规范高效、互融共进的工作格局。

四、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部署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

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重要体制机制改革、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按照省委“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总体部署,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力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青海作为艰苦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底子薄、欠账多,发展需求十分迫切。全省机构编制部门主动对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重点领域、重要区域机构编制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建设产业“四地”集中发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产业“四地”的重大要求,找准“双循环”格局下国家之所需、青海之所能、机构编制部门之所能及,推动建立“四地”建设统筹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数字经济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助力打造青藏高原数字产业集聚区,全力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和零碳产业园建设,服务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断增强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需要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聚焦科技创新集中发力。顺应产业技术变革趋势,围绕打造产业链创新链,以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为突破点,支持建设盐湖、光伏、储能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实证基地,高质量保障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冷湖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助力培育科技创新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培养。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集中发力。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加快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助力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二)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力保障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三个更加安全”战略地位,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大地的生动实践。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扛起政治责任,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大胆探索实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高标准保障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健全完善长效保护管理机制,协同做好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工作,构建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聚力打造具有高原特色和国家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地典范。二是扎实推进江河流域保护和发展。深入保障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职能统筹,一体化保护高原高寒地区独有生态系统。深入研究黄河文化保护和弘扬的体制机制,助力打造黄河上游生态文化旅游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强化长江源头区生态保护职能。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系统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力保障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生态系统保护,助力构建“两屏三区”生态安全格局,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三)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强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保障和改革民生”的重大要求,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青海是全省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推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改革举措,着力破解民生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聚力教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制机制,跟进基础教育发展,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域内持续达标。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保障推进西宁大学筹建。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加快推进青海职业技术大学组建,支持培养更多“青海工匠”。二是聚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健康青海建设,深化“五医”联动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保障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保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快疾控机构改革,强化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三是聚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架构,持续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优化乡村振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保障推进乡村振兴。

(四)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强力保障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强调的“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要求,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灾害应对处置综合能力。二是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为重心,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更大范围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清理减少行政执法事项,整合、归并执法队伍,破解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执法扰民等问题。强化权责清单应用,推动向基层放权赋能,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三是全面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民族政策、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服务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阵地,助力“石榴籽家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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