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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市县三级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时间:2022-07-28              

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小、结构性问题突出等困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持续加强动态调整和挖潜创新力度,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有效破解结构矛盾、供需矛盾,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市县三级全面达到国家编制配备标准。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青海省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紧落实,省委编办第一时间进行工作部署,召集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委编办加强研究谋划,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推进达标工作。同时,不断强化工作督促和政策指导,印发《督办通知》,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工作纳入市州年度考核指标,明确要求各市州委编办于2021年底前,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加大动态调整力度,做到区域内教职工编制的总体平衡。

开展编制测算,加强数据分析。坚持把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作为全面达标的先决条件,省委编办会同省教育厅及各市州机构编制、教育行政部门依据2021年秋季学生数,综合青南支教、省外异地办学等多重因素,结合实名制管理数据,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全面测算和分析评估,为统筹调整编制资源,推动各地区编制达标做好充分的数据准备。

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调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下管一级、压实责任、区域调整;先增后减、稳慎推进、防范风险;创新管理、健全机制、优化结构”的工作思路,充分考虑调编工作的复杂性和各方面因素,省市两级协同推进,由省级按照“先增后减”的方式,负责全省市州级总量达标任务,各市州负责从本市州超配县区为缺配县区调整编制补齐缺口,完成县级达标任务。截止6月底,省级为缺配市州调整编制283名、市州跨县(区)调整编制1310名,同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内部挖潜力度,玉树州、海东市分别从其他行业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81名、120名编制补充到缺配县,圆满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任务,为全省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跟进配套保障,巩固达标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强化配套保障,巩固达标成果。鼓励各地采取提前退休、转岗、压减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占编比例等方式进一步腾出编制资源,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统筹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坚持“一年一测一调”,确保在持续达标基础上,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力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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