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年10月至今)
1976年10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议,由华国锋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将来提请中央全会追认。
197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口《关于宣传口的工作任务和组织机构的请示报告》,中央宣传口领导小组由耿飚牵头。
3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编委会的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党中央的一个工作部门;中共中央还决定恢复建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央党校。
7月16日至21日,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接受了党内外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恢复了邓小平原任的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职务。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8月19日,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10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宣传部,由张平化任部长。
1978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法小组,协助中央管理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民政部四个部门的一些事情。
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选举产生了由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
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党中央设立秘书长、副秘书长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
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中央政法小组及其办公室即予撤销。
1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党史委员会及党史编审委员会,下设党史研究室。
2月23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选举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11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成立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
4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对外宣传小组。
4月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关于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工作任务、机构设置、干部等问题的请求报告》。
5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成立中央文献编辑出版委员会,将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改名为中央文献研究室,作为中央毛著编辑出版委员会和中央文献编辑出版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文献研究室是党的工作机关,又是科学研究机构。
5月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在中央党史编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工作。
11月10日至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连续开了9次会议,主要讨论中央政治局准备向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人事变动方案,并通过了三项决议:一是向六中全会建议,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主席、军委主席的职务;二是向六中全会建议,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三是在六中全会前,暂由胡耀邦主持中央政治局和常委会的工作,由邓小平主持中央军委工作。
1981年1月20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成立。
6月27至29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通过无记名投票,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1982年1月11日、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中央机构精简问题。邓小平在会上作了《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随之,中央和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工作开始进行。
2月21日,中央决定,中央书记处下设立党史工作小组。
4月9日,中央决定,在国家农委撤销以后,中央书记处下设农村政策研究室。
6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第一阶段总结和下一阶段打算》的通知指出,经过这次机构改革,中央直属机构改革、配备领导班子工作已初见成效,中央的30个直属机构,经过机构改革,局级机构减少11%,处级机构减少10%,总编制减少17.3%,各部委的正、副职减少15.7%;在新的领导班子中新选拔的中青年干部占16%,平均年龄由64岁降到60岁;在中央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走了一步以后,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可参照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酝酿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此外,中央书记处决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共同组成中央机关干部教育工作小组。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9月12日至13日,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为副主席。
11月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省、市、自治区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领导下,负责指导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机构改革的领导班子的配备。
1983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的《关于中央保密委员会的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的报告》。
10月11日至12日,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选举产生以胡耀邦为主任、薄一波为副主任的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1985年9月24日,党的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意习仲勋、谷牧、姚依林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请求,增选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王兆国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6年1月6日、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中央机关干部大会,号召中央党、政、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端正党风中做全国的表率。会上宣布,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中央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乔石任组长。
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决定:(一)一致同意接受胡耀邦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二)一致推举赵紫阳代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三)以上两项决定,将提请党的下一次中央全会追认;(四)继续保留胡耀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职务。
9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
10月25日至11月1日,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11月2日,十三届一全会选举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赵紫阳为第一副主席,杨尚昆为常务副主席。全会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宋任穷为副主任;批准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作霖、李正亭、萧洪达为副书记。
12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负责政治体制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综合研究和协调工作,同时承担中央交办的有关问题的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
1988年1月7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改为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职能是调查研究,为中央制定农村政策、农村发展战略和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提供咨询服务。
1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胡启立、芮杏文等7人组成,胡启立任组长,芮杏文任副组长。该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经常分析意识形势领域的动态,研究和掌握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它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协调宣传、理论、文化、新闻、出版等有关意识形势的工作;对宣传、理论队伍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分别改为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分别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
5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同时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
7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党的建设工作小组。组长乔石,成员有宋平、高扬等7人。
8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组成新的中央党史研究室。
8月21日,新华社报道,自去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批准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以后,中央书记处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经过改革后的党中央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现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中央顾问委员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1989年3月26日,《人民日报》报道,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调整和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编制的工作基本结束。机构改革后,有工作实体的直属机构由改革前的24个精简为17个,直属工作部门人员减少了19.5%,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减少9.9%,与改革前相比,人员共减少15.2%。
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李鹏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决定撤销赵紫阳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增补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增补李瑞环、丁关根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免去胡启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免去芮杏文、阎明复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
7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撤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撤销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的通知》、《关于撤销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的通知》和《关于成立中央政策研究室的通知》;将中央委托中央党校主办的全党的理论刊物----《求是》杂志,改为党中央主办,委托中央宣传部代管。
11月9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任中央军委主席,杨尚昆任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刘华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杨白冰任中央军委秘书长;增补杨白冰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自然免除。
3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对外宣传小组。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在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对外宣传工作。涉及国际形势和外交政策重大问题的宣传,请示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乔石任主任,任建新、王芳为副主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3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原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成立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同时也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央对台工作小组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承办。
7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国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由李鹏任主任,宋平任副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赵东宛兼主任,曾庆红、张志坚兼副主任。
7月15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撤销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的通知》。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泽民代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在论述“九十年代改革的建设的主要任务”时,江泽民指出,要“下决心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大会同意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建议。10月19日,党的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刘华清、张震为副主席。
12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江泽民任组长,李鹏、朱镕基任副组长。
1993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和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请示》。
3月5日至7日,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7月2日,中央发出《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方案》确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关系,调整结构,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改善干部结构和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调整后的中央直属机构为:中央纪委机关与国家监察部合署办公,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9个,即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原为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其中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派出机构2个,即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方案》指出,中央现有议事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2个,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史领导小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中央保健委员会。在党中央设置这样一些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是必要的。
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
1994年3月,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部门在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党中央确定的机构改革的任务。12个部委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基本实施。经过改革,中直各部委内设局级机构共减少21个;行政编制精简15%。
1995年9月25日至28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会决定增补张万年、迟浩田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王克、王瑞林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重要若干问题的决议》,决定中央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相应的机构;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党的十五大于1997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
8月2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印发。《方案》规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4)负责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由财政部会同管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
9月6日至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9月12日在北京召开。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9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由19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由217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名单,通过胡锦涛为大会秘书长,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工作任务和机构设置。会议还通过了十五大的议程:听取和审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首先在胡锦涛的主持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由江泽民等33人组成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名单,随后在江泽民主持下进行了各项议程。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丁关根、温家宝、曾庆红为大会副秘书长;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通过了十五大选举办法(草案)、大会列席和来宾事项和大会日程。
9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出席大会的代表和特邀代表共2074名,党外朋友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大会。大会由李鹏主持,江泽民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把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江泽民的报告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央建议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强调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江泽民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边定团结。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推进机构改革。机构宠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必须通盘考虑,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定方案,积极推进。
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由193名委员、15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新的一届中央委员会和由115名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后后闭幕。
9月19日,中国共产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3名出席了这次会议。全会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报中央委员会批准。
同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91人,候补中央委员151名。全会选举丁关根、田纪云、朱镕基、江泽民、李鹏、李长春、李岚清、李铁映、李瑞环、吴邦国、吴官正、迟浩田、张万年、罗干、胡锦涛、姜春云、贾庆林、钱其琛、黄菊、尉健行、温家宝、谢非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曾庆红、吴仪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胡锦涛、尉健行、丁关根、张万年、罗干、温家宝、曾庆红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韩杼滨、曹庆泽、何勇、周子玉、夏赞忠、刘丽英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马馼 、刘丽英、祁培文、李至伦、李登柱、何勇、周子玉、赵洪祝、袁纯清、夏赞忠、曹庆泽、尉健行、彭钢、韩杼滨、傅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98年3月27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尉健行,副组长钱其琛、罗干,成员唐家璇、贾春旺、许永跃、赵启正、王胜俊、隗福临、杨国屏、徐光春。
同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尉健行,副组长罗干,成员肖扬、韩杼滨、曹庆泽。
4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朱镕基,副主任胡锦涛,委员曾庆红、王忠禹、张全景、项怀诚、宋德福。
同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温家宝兼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阎海旺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部级,主持日常工作)
1998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为党中央的派出机构。在成立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机构党委的同时,中央还决定成立中央金融纪工委和金融机构纪委。
6月1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中央大型企业工委为党中央的派出机关,与人事部合署办公。
199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企业工委)。中央企业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关。同时决定,成立中央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央企业纪工委)。中央企业纪工委是中央纪委的派出机关。
2002年11月8日-1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举行。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11月15日,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在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人员。
2003年2月24日-26日,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
3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撤销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同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党委)。调整中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党委)和中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党委)的职责。撤销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5月8日,经中央批准,设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其主要职责:对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勤政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巡视中发现和了解的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报告,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8月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三个学院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央组织部管理,日常事务由学院所在省(直辖市)党委负责。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务委员会负责制,理事会秘书处设在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
2004年4月7日,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吴官正强调,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9月16日-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全会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调整充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全会决定胡锦涛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00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负责全国的预防腐败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由监察部部长兼任,首任局长是马馼。
10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胡锦涛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10月22日,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人选。
2008年2月25日—27日,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2010年9月10日,经中央批准,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金融巡视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企业巡视组,统一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2013年5月14日,党中央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30日,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4年3月20日,中央决定,组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
2014年1月2日,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设在中央政策研究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若干局。
2014年2月15日,党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下设若干局。
2014年3月20日,党中央决定,将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并入中共中央宣传部。
2016年4月10日,中央决定,成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承担。
2016年11月4日,经党中央同意,成立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31日,党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内设若干局。
2018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2018年10月31日,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