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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三突出”夯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基础
时间:2019-08-26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相关要求,以实名制管理系统为抓手,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基础,努力提高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整体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是突出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形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突出汇聚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借助巡视巡察、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等平台有效巩固实名制管理成果,推动实名制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是突出加强督促检查。持续加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跟踪检查和实地验收,以督促改、狠抓落地,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作用,加大对实名制管理问题的举报力度,确保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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