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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委编办“三个结合”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20-07-2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委编办按照市委编委第二次会议工作部署,坚持“三个结合”,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深入开展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坚持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根据专项检查及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对自身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行政机关“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九定”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填报自查表格,城中区委编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数据与“实名制库”数据进行认真对比审核,为全面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本情况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四清”与“三符合”相结合。城中区委编办以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为目标,以做到实际机构设置、职能运行和人员配备情况与“三定”规定相符合为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核查工作。重点排查了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机构编制数据、擅自设立或撤销机构、擅自超编录用人员、违规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为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实地检查中,城中区委编办坚持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及时对不重视《条例》学习、落实《条例》搞变通,以及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采取对应纠正措施。对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按规定程序开展撤销设立等工作;对存在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按规定程序报组织部门,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通过检查,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形成了“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此次核查工作,是城中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有力保证。下一步,城中区委编办将持续做到以《条例》为准绳,积极面对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切实增强为党把好关口、管好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的综合约束机制,真正把核查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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