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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委编办“四个注重”巩固提升“四种成效”打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时间:2020-09-03              

 

  青海省海东市委编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紧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调研和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切实用好宣传教育、数据分析、调研评估等有效手段,对改革实施、“三定”规定执行、机构职能整合、承接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问效和持续优化完善,进一步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全力打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常态。 

  注重宣传法规政策,巩固提升法制建设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完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申请和审批程序权限。推动条例学习培训进入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借助条例释义,结合其他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点针对部门单位诉求强烈却不合规、不合法部分,编辑装订成册,主动上门答疑释惑,重申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号召各单位专题学习研究。同时利用“3·10”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日等活动契机,依托法宣在线、海东时报等宣传教育载体,广泛宣传普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12310”举报热线,四管齐下强化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底线和红线意识,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申请机构编制事项。 

  注重拓宽整改渠道,巩固提升问题整改成效。创新工作思路,将问题整改与机构职能和编制配备调整优化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库信息数据管理,认真梳理分析各单位人员结构、学历专业等信息,提出科学用编用人建议,畅通人员出入口。坚持“只出不进,退一减一”原则,通过自然减员、内部消化、人员编制调整等多种渠道加速推进超编问题整改销号。 

  注重摸排风险隐患,巩固提升源头治理成效。坚持从源头抓起,结合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库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了副县级及以上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数台账,双管齐下,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时掌握机构设立、撤并、调整,编制审核使用、人员入编出编情况,结合月报数据深入分析研究,预警超编、超配风险,提前谋划解决,杜绝新问题滋生。持续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文件精神执行情况与市委巡视和选人用人专项督查相结合,在查处、通报和问责上形成合力,确保有超必治、治必有效,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注重运用调研成果,巩固提升改革管理成效。推动工作重心向调研和效能评估上倾斜,着力以绣花功夫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市县两级编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多次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改革“回头看”工作,分批次、分领域摸情况、搞调研、做评估,深入了解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和机构运行情况。结合调研评估结果,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机构职能设置和编制资源配备调整优化,重新核定六县区科级领导职数。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主责主业和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机构编制资源配备更趋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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