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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全面清理事业单位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时间:2022-08-18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按照“排查摸底、分类处理、优化配置”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清理因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改革等原因未及时注销清理的事业单位。截至2022年5月,城区26个此类事业单位全部完成撤销、整合和规范等工作。

    一是排查摸底,夯实清理工作基础。根据上级精神,本次清理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予以调整整合;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通过认真排查发现,青秀区应撤销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此类事业单位法人共26家。在排查中,区委编办逐一核实各单位未办理注销登记原因、面临困难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为清理规范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科学分类,明确清理路径方式。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衔接,全面了解掌握此类事业单位的形成原因、运行现状、债权债务等情况,并根据其属性,进行归类分组。在26个事业单位中,城区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11个,学校4个,乡镇7个,原邕宁县4个。这些单位涉及卫生、文化旅游、教育、环保、农林水、规建环保安监、国土资源等领域,其中邕宁县4个单位早在2005年就遗留下来,其主要职责已消失、且无在职人员。为全面做好这些单位的清理工作,青秀区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理顺这些单位的来龙去脉,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出台了《青秀区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事指南》,明确清理路径方式,指导各承办单位具体操作,推动此类事业单位注销工作得到跨越式前进。

    三是建立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青秀区把握此类事业单位全面清理契机,着力规范事业单位要素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设置好事业单位注销的底线和红线,避免新的类似事业单位出现。同时,深入开展内部挖潜,进一步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将清理出来的机构作为“撤一建一”的依据,将收回的编制重点用于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等关键领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摘除“囊肿”、强身健体,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青秀区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城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规范、高效的机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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