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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编办:抓好三大环节 扎实高效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时间:2022-12-15              

 此次机构改革中,厦门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抓好统筹谋篇布局、坚持法治思维、做好调研评估三大环节,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

一、统筹谋篇布局,为机构改革绘制“蓝图”

此次党政机构改革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如果将机构改革工作视作一项重大工程来实施,那么科学合理绘制施工蓝图是完成整个工程的关键。为确保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我们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明确改革框架,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高位谋划推动,组织领导有力。市委市政府将落实好地方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加强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加大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市委书记作为机构改革“施工队长”,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会、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编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重大疑难问题,对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提出要求、加强指导。全市形成了市委领导、各方联动的强有力机构改革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协调联动, 凝聚改革合力。改革期间,及时成立人员转隶、国有资产、纪律保障等3个专项小组,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真正拧成一股绳。市级涉改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委组织部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转隶程序和要求。市委编办及时印发40家涉改部门转隶通知文件,各涉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研究提出划转人员名单,做通转隶对象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人员转隶专项小组和市直有关部门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在短短半个月内高效完成了市级涉改2944名人员转隶工作。

(三)上下沟通顺畅, 破除改革阻力。一是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市委、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领导多次到中央编办、省委编办汇报工作,提前沟通机构改革工作相关事宜,及时就遇到的问题进行请示汇报,在最短时间内明确了我市改革具体要求、改革重点,大大缩短了改革方案修订时限。二是加强向下业务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委有关“区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同步部署,压茬推进”的要求,市区两级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市委机改办(市委编办)多次召开各区机构改革业务座谈会,加强机构改革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反复审核修改各区机构改革方案,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区级机构改革部署安排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在实施改革方案时,在拟定市直部门有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框架以及明确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分工过程中,逐一与涉改部门进行座谈沟通,对于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事项,提交市分管领导裁定。改革过程中,取得了涉改部门的充分理解支持,形成了改革共识,最大程度减轻了改革阻力。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机构改革打好“地基”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我市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为机构改革这项重大工程打好牢固的“地基”。

(一)树立“三定”规定权威性。按照最新法律条文体例拟定“三定”规定,严格依照权限确定部门职责,确保职责不重不漏、有理有据。加大规范性审核力度,联合市委、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核“三定”规定,逐条逐款、逐字逐句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交合法性审核,几易其稿、反复修订,精心制定了全市37家市直部门“三定”规定。

(二)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利用机构改革提供的有利条件,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报》精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明确禁止使用所有地方自定编制,规范编制管理;严禁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规范调整原市医保局、原重点保障办机构设置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职务层次应当与机构规格相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超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的规定要求,结合“三定”工作规范领导职数,主动规范调整副局级领导职数19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3名。

(三)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为确保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分别出台《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厦门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有关决定》、《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部门依法履职,防止出现工作断档、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市委办、市政府办依法依规管理处置经费资产,对规范文件发送、印章使用、加强档案交接管理等事项作出了一揽子规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严明机构改革期间必须贯彻落实的“六大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为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做好调研评估,为机构改革实施“精装” 

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我市精心组织开展市区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机构改革这项重大工程实施“精装修”。

(一)坚持目标导向,精心拟定调研提纲。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确保机构改革成效,对照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市委批复的各区机构改革方案,精心拟定调研提纲,确定调研评估对象和事项。各区重点围绕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开展“三定”工作、落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等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市直部门重点围绕部门机构运行是否顺畅、人员转隶是否到位、职能融合是否优化、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等问题进行调研评估。

(二)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汇总问题清单。通过座谈和实地检查,了解和掌握各区以及市直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点分析机构改革后存在的机构编制难题、职责分工以及市区职能划分问题,针对收集到的各项意见建议按照事项性质分类汇总形成清单。  

(三)坚持效果导向,提出解决问题途径。调研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收集的意见建议清单,逐条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形成调研评估报告。同时,明确落实问题的责任单位处室和人员,严格执行问题清单逐条销账管理制度,实现全程跟踪了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调研评估,重新明确了岛内两区有关体育市场领域行政处罚主体;重新梳理了市卫健委和市民政局有关老年人福利工作职责分工;重新明确了市资源规划局和市市政园林局在林业、林地、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职责分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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