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委编委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有序实施,积极推进市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着力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以及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问题,2019年底将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比中央、省要求的改革时限提前一年完成。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南昌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事改领导小组,并将事业单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早动手、系统谋划,加强牵头协调、分工协作、调度督办,在全省出台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一是加强牵头协调。坚持事改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事改办负责综合协调,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落实改革责任,细化职责任务。对涉及政策衔接、需市里作面上统一的问题,市事改办按职责分工将收集的问题反馈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指导改革实践。二是加强分工协作。明确改革分为前期准备、制定方案、方案上报、方案批复、方案实施、总结完善6个步骤,细化了各阶段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国土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三是加强调度督办。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市事改办坚持每半月进行1次电话督导,每月进行1次工作调度,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踪督办,并先后3次在全市范围通报改革进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委编办对每个涉改单位实行“全程服务”,通过实地调研、电话督导、现场指导等方式,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单位在改革中的困难问题,指导和督促单位按照市里批复的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全面摸清情况,明确改革路径。在学深吃透中央和省里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围绕事企分开这个核心,摸清涉改单位情况,科学分类明确路径,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组织全办力量,对划分为生产经营类的39个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详细了解机构性质、经营状况、业务资质、资产状况、经费收支、人员编制等方面情况,厘清改革重点和难点,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再次精细分类定性,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实际情况,逐个征求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改革时间、改革路径上与涉改单位基本达成一致,最大限度减少改革阻力。具有生产经营能力、转制后能正常运转且效益较好的单位转企改制,通过改革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职能弱化或名存实亡、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单位,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剥离生产经营职能,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对全市39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先易后难,分批推进,各个击破。对拟转企改制的单位,技术强、资质硬、资产优、效益好的先转,2018年底前完成改革,具有发展潜力、经济效益一般的后转,2019年底前完成改革;对拟撤销的单位,名存实亡、实有人员较少的先撤,2018年底前完成改革,尚在运行、实有人员较多的后撤,2019年底前完成改革。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每个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时间大约5个半月。
三、规范操作程序,制定改革方案。紧紧扭住制定实施方案这个“牛鼻子”,明确了涉改单位起草、主管部门初审、职能部门审核、市政府(市编委)研究批复的方案制定流程。为提高工作效率,市事改办组织专人,参考借鉴外省市改革做法,专门制定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撤销实施方案参考模板,供涉改单位参考使用。主管部门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时,坚持“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紧密结合涉改单位实际,逐一细化机构撤并、资产清查、人员安置、社保衔接等意见。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转企改制实施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市直组织、人社、财政、国土、国资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审核涉改单位实施方案,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策保障,认真审核把关,提高了涉改单位资产清查、资产评估、改革成本测算、人员安置等改革核心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安置人员。改革中坚持群众路线,下大力气解决人员安置这个干部职工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保障职工既得利益,维护改革稳定性。衔接中央、省里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市里实际,明确转企改制单位,按照涉改人员到转制后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提前离岗、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3种途径进行人员安置,不得简单推向社会。对被撤销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分流到本系统同性质事业单位,或由本系统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代管,实行“老人老办法”,其身份、待遇不变,这部分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收一,从而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改革人员安置引起的上访问题。
到目前为止,南昌市直39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29个已基本完成改革。这些事业单位通过改革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市场适应力、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