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河北衡水市委编办按照中央和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早谋划早动手,实现了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一是认真梳理,明确改革标准和原则。自2018年7月机构改革,开始着手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摸底,以“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为目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部门权力清单、市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对部门承担的行政职能和执法事项一一进行剥离。同时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以省《关于县(市、区)机构改革中涉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口径》为标准,对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细化分类提出改革意见及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拟定了《衡水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口径》,并及时为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就相关政策开展培训、进行解读,明确标准和原则,确保改革成效。
二是稳步推进,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结合市级机构改革及拟订机关“三定”规定,将全部承担行政职能的19个事业单位转为机关内设机构,锁定全部事业编制;将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61个事业单位只转职能不转机构,锁定部分事业编制。此次改革,共核销事业单位22个,将原来由82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
三是全面总结,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6月,该办按照省委编办统一安排部署,将市县两级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结合改革实际进行统计、上报。目前,该项改革工作已经全部完成,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职能体制,明晰了职责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