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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四个先行”夯实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基础
时间:2019-08-07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释放潜力和活力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大头”,数量众多、情况复杂,山东省日照市在改革中瞄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坚持“四个先行”,将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一、调研先行,全面摸清改革底数一是建立公益类事业单位台账,对不同层级、类别、系统的事业单位分类登记,形成改革基础性材料。二是全面深入调研。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区县、部门、园区、乡镇开展调研,摸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机构职能运转情况,分析不同领域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三是开展对标学习。办领导带队走出去到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先进地区学习改革经验,为推进改革谋思路、打基础。 

  二、统筹先行,着力优化布局结构。加强改革统筹,将部分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一并进行改革对应市级党政机构改革设置情况,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提出了涉改公益类事业单位调整意见采取整合小散弱单位、跨部门整合同质同类单位、综合设置部门所属单位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名称进行进一步规范,根除“事业局”问题。经过改革,全市整合撤销公益类事业单位100余家。 

  三、制度先行打造规范标准体系经调研发现,部分公益类事业设置欠规范,编制资源使用效能偏低,尤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立的部分事业单位规模较小、设置分散,有的甚至职能交叉重复,事业编制资源效能得不到有效发挥,编制资源利用率偏低。为此,我们制定印发了《市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要素规范标准》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主要职责、人员编制、机构规格、内设机构、机构类别、经费形式、领导职数等九项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建立以职责为核心的机构编制标准体系 

  四、实践先行分类施策全力攻坚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要素规范标准,在全市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撤销、整合一批职能弱化、消失,任务不饱满、偏离公益服务目标或者职责变化、职责重叠交叉的事业单位撒并“小散弱”事业单位原则上市级不再保留编制10名以下的事业单位,区县严格控制编制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跨部门或在本部门内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除学校、医疗机构外对隶属不同部门的同事业单位同一部门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对空编较多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回编制将收回的编制重点用于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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