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编办、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和《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各市(州)委编办和机关各处室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力做好各方面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切实推动节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保障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现就做好春节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以思想认识的提高强化战胜疫情的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省各级编办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排查上再用力、防控上再严密、宣传上再出招、纪律上再强化,把疫情防控的弦绷得更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务实担当,切实把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全力以赴,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疫情防控,科学安排防控工作
办机关各处室、各市(州)委编办要按照省委编办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切实履行好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职责,按节点抓防控,细分类、强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防控工作走深走实。
(一)做好重点防控。在前期干部职工排查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变化的情况,精准、细致、全面地开展拉网式第二轮大排查,再次全面排查本系统人员近期出行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管理,严格排查、不落一人,把风险降到最低。要重点关注从疫情严重省份和其他省份返青的干部职工,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报备登记和居家隔离工作。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到就近的医院或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不得隐瞒病情或逃避检查;居家隔离观察期满(14天)未出现异常症状并经检查正常的,要按时到岗上班。
(二)严格日常防控。办公场所要形成严格的出入管控机制,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办公场所,所有进入办公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登记并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非办公时间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出入。办公期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无事乱窜办公室、聚众逗留。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改进就餐方式,中午不回家的工作人员,提倡自带盒饭,分散取餐就餐,尽量不在餐馆或聚集就餐。
(三)保持办公环境清洁。按规定频次,每日做好办公场所、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定时对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办公场所保持清洁卫生和定时通风,及时清理积存垃圾,妥善处理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四)规范会议和公文报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非涉密文件提倡电子化办公、网上交换,减少纸质文件传递和面对面汇报;涉密文件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严禁通过网络传播交换办理。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推迟、减少各类会议和活动,提倡运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确有必要召集人员召开会议的,必须落实会场消毒、通风和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尽量减少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并实行实名签到和登记制度。
三、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正常有序
各市(州)委编办主任、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一手抓防控工作,一手抓日常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将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所在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上报省委编办。要做好办公区域安全防护、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等工作。要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努力为干部职工争取口罩、消毒液、测温仪、酒精等防护物品。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让防控知识常识入干部群众的脑、入干部群众的心,提高干部群众的认知和觉悟,引导干部群众激发正能量、消除负效应,保持防范的自觉、取胜的定力,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手抓应急防控、一手抓正常工作,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千方百计把疫情造成的工作损失补回来,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好。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各市(州)委编办要按照双重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服从落实好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领导和工作安排。各市(州)委编办、机关各处室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委编办。
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