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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创新驱动发展重要保证朱小丹接受媒体集体采访谈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时间:2014-06-0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广东行”在我省举行。21日下午,省长朱小丹在广州接受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广东行”媒体团记者采访。新华社、人民网、中央电视台等23家媒体记者参加了集体采访。 

  朱小丹指出,产业转型升级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利用司法武器保护好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要不断创造更多的知识产权。这些年,广东每年办结超过全国1/4的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比如妥善审理了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属案、奇虎360诉腾讯反垄断案、华为公司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案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彰显了司法保护创新、打击侵权的决心和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有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才能有效实施;没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没有前提、没有保证。” 

  朱小丹在回答记者问题时指出,目前,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地方立法力度,加快形成与国家法律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试点,扎实推开全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试点,抓紧探索建立真正科学、公平合理、符合实际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损害赔偿认定机制。 

  有记者问及广东在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方面的打算,朱小丹表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具创新意义的改革举措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既充分体现出中央对知识产权及司法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对知识产权法治化的高度重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承担着司法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创新的双重重任,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性建设,对我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意义重大。广东省委、省政府将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指导下,重点选择知识产权形成最多和侵权案件发生最多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广东希望在全国率先把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起来。 

  互联网在带来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对此,朱小丹指出,广东一直在积极探索完善和加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做法包括:支持人民法院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保障互联网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政府的治理和服务职能,净化网络知识产权环境;发挥市场力量,引导互联网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互联网法治文化的宣传和培育;建立健全振兴本土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下来将进一步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形成一套规范化、法制化、系统化、互联网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朱小丹说。 

  朱小丹还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朱小丹强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的运行体系和合作机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最终目的是使广东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化方面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记者 谢思佳 陈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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