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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编办印发《关于开展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0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近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办、省法制办有关开展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清理规范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与秦州区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对本部门(单位)各级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证、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清理。

  《通知》明确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应当整合为一支队伍;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应整合为一支队伍。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级对应部门不设执法队伍;已经重复设置的,要进行整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通知》指出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执法职能已取消转移或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撤销机构,收回编制。区级收回的编制由区上调剂使用,优先保障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用编需求。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对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消化。(王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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