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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7139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办开展常规巡视102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召开会议向省委编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省委编办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整改问题,切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狠抓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贯穿巡视整改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巡视反馈后,省委编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召开办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从思想和政治上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办的重要抓手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水平的重要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明确政治责任抓实巡视整改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省委编办系统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委编办室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强调要在推动整改见底见效上下功夫,在思想上更重视、在落实上更深入、在责任上更到位,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办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先后5次召集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讨论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在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深入研究针对性措施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责任处室牵头、各市(州)委编办和相关处室配合,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纪委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间,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办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抓好整改工作;各处室按照全办统一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分别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主动扛起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四)全程跟进督导,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监督检查

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用召开会议、查阅资料、统计汇总、及时提醒等方式,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和进度。省委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巡视整改真正取得实效为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印发《省委编办巡视整改进度表》,以不同形式下发6次工作通知,先后召开10次工作会议,及时向办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多种方式督导业务处室细化实化反馈问题整改举措,再聚焦对表、再精准施治、“靶向治疗”,确保巡视整改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切实把督促检查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重要政策不够持续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还缺乏深度”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室务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由办主要领导领学,及时跟踪督查学习贯彻情况。制定印发《省委编办关于构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压实各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学习的时效性。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学习重点,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青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三是加强与省司法厅及市(州)委编办的工作对接,以法宣在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日等为载体,拓展宣传覆盖面,不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年内为省直厅局、市(州)县委编办和编办系统新录用人员开展《条例》专题授课5次。四是印发通知再次明确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市(州)县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印发关于《条例授课参考讲义的通知》,提升教学的针对性、规范性。经统计,省市(州)县三级编办已全部将《条例》纳入党校学习主体班次培训内容。

2)针对“落实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省公务员局参公单位认定工作,研究提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能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的建议,经省委编委领导同意后,印发《关于调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关于调整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事业编制的通知》《关于收回省自然资源厅部分事业编制的通知》,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同时,结合市(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解冻情况,指导市(州)委编办适时开展市(州)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二是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完成林草部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工作,以省委编办名义印发《中央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林草机构运行有关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目前,林草行政执法职责明确、县级林草机构名称调整等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到位。三是深入调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结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分局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了加强省药监局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的意见。

3)针对“未严格按《条例》规定实行分级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市(州)委编办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创新工作研讨活动,通过会议研讨、总结推广等方式,加强各地改革管理经验交流,并形成下步改革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和省级、市(州)两个层面7项改革管理创新的具体任务措施,着力加强上下联动,调动和发挥好市(州)县委编办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促进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二是筹备召开全省各级编办事权优化专题研讨会,围绕层级机构编制事权划分,州县编办人员编制配置结构等事项组织省市县三级开展研讨,办主要领导对下一步工作作出细化安排。三是研究起草《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初稿)》,提交办相关会议研究。四是已形成《关于全省编办系统经费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正在征求省财政厅厅领导及各处室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以省委编办和省财政厅名义专报省政府。

2.机构编制资源管理与优化协同高效要求还有差距方面。

4)针对“机构编制资源‘固化’格局尚未打破”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达标要求,以省教育厅提供的2020年及2021年秋季中小学学生数为依据,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学段、地区进行了两轮测算分析,对全省超出国家标准配备和未达到国家标准配备县级教职工编制数进行了梳理,并与第7次人口普查适龄学生数进行了对比。二是印发《督办通知》,要求:超出国家编制标准的相关市(州)结合中小学生变动情况,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对区域内尚未达到国家标准配备的县,全面优化编制结构,加大动态调整力度,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整体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相关市(州),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加大动态调整力度,做到区域内的总体平衡。三是会同省教育厅,对海东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工作进行了调研。

5)针对“空编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统计,近五年来事业编制空使用率上升14.2个百分点,空编使用效益稳步提升。二是在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的2022年公务员考录计划通知中明确强调“结合柔性用编,在编制限额范围内最大程度拿出空编面向社会进行考录”

6)针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制定和执行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目前,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均已建立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研究起草《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初稿)》,提交办相关会议研究。三是2022114日,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四是结合全省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组成2实地核实工作组,对30家省直部门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将“条条干预”问题纳入实地监督检查范围。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等机构编制违规行为。

7针对“推动三定规定贯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全省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组成2实地核实工作组,对30家省直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部门以“三定”规定为依据履职尽责,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落实中央编委《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要求,按照中央编办工作安排,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制度,制定印发《青海省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试点方案》,分别在省级和市(州)县层面统筹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试点,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以省委编办名义,转发了《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督促各地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四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成立专项督查组、印发专项督查通知,有针对性地对市(州)委编办和部分县委编办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实地督查。截止目前,年内违规问题整改225项,整改比例达37%全面完成整改比例不低于30%目标任务。五是按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组织专人收齐8个市)委编委(办)全年的机构编制发文,并对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3.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8)针对“改革系统性谋划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央编办《关于青海省开发区厅级管理机构备案意见的函》精神,省委编委印发《关于创新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四个开发区管理体制的通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由“省属市(州)管”体制调整为“市属市管、州属州管”,为同级政府派出的副厅级行政机构,进一步明确属地党委政府责任。二是全面加强开发区党的建设,市(州)党委相应派出党工委,纪检监察工作属地化管理,健全开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理顺开发区与属地政府职能职责,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强化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等职能。三是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结合实际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9针对“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就事业单位改革事项与省社科院多次沟通对接,与省社科院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根据省社科院《关于报送〈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研究提出《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机构改革方案》,拟按程序报审。二是按照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要求,积极与省总工会、省监狱管理局沟通衔接,对省总工会和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业务范围等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2111月印发《关于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完成了对口部门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三是深入推进大学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了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初审工作。四是印发了《青海开放大学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五是印发《关于青海省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教职工编制“蓄水池”制度,实行教职工编制周转使用机制。经省委编委会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为玉树州、果洛州核增227名教职工编制,作为周转使用,新增编制纳入省委编办教育“蓄水池”内实行专项管理。六是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统筹编制资源,优化编制配备,加强民生领域、重点行业编制保障,有效盘活了事业编制资源。

(10)针对“重点领域机构改革创新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精神,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政治部修改完善了《青海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市(州)县委编办调整优化市(州)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深入调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机构设置的意见,报省委编委审定。三是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部分省级公立医院长期存在“无编可用”与“有编不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进一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后提出对策建议。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1)针对“编制下达和使用中部门联动不够,造成该用的编制不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组成三个调研组赴各市(州)及外省(区)调研重点领域工作力量配备和编制使用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二是梳理省广电局中波台管理中心历史沿革及机构编制现状,下步拟将省广电局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试点,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

1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了省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意识形态有关学习内容列入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内容。二是认真贯彻《青海省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精神,制定《省委编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召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暨意识形态工作会听取各副主任和八个市(州)委编办汇报政治生态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各副主任和各市(州)委编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按照70%谈问题30%谈成绩,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联点市(州)委编办和分管处室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省委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共性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持续加强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明确了定密责任人和定密权限,制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秘密事项范围》,并严格审核确定密级。五是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中共青海省委保密委员会《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推动全省保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保密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全系统保密工作水平。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进从严治办存在差距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责”字当头还不够方面。

13)针对“责任内容不够具体全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省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清单》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年室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二是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计划〉的通知》要求印发《省委编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计划》分季度、结合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定《省委编办党史学习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将带头抓好巡视整改反馈问题落实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剖析在政治担当思想认识业务水平从严治党干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四是按相关要求每年通报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2

14)针对“履行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省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动态调整班子成员联系点,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指导市(州)委编办和分管处室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提醒谈话、约谈等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联点市(州)委编办和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作出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和联点市(州)委编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开展联点市(州)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加强对分管市(州)和机关处室人员的管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省委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要求,观看王丽、贾小刚等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围绕编办系统近年来发现的违纪案例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达到了以身事人教育身边人的目的。四是把每年对市(州)县委编办开展“政治监督”检查制度化,并对系统内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切实树牢廉洁从政意识。

15针对“责任向基层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各市(州)纪委监委,将市(州)县(区)委编办纳入了同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范围,机关纪委加强了日常监督指导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政治监督”结合编办实际进一步细化年度《纪检工作要点》要求各市(州)委编办、机关各处室每季度向分管主任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三是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八个市(州)委编办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充分发挥好纪检委员作用,印发了《省委编办关于做好机关纪委委员侧重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基层编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五是结合垂管体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州)委编办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方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编办系统考核工作。

2.纪检监察机构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不够方面。

16)针对“机关纪委监督思路不广”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市县级编办、机关各处室利用集中学习、支部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特别是加强《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青海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等党纪法规学习。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二是重点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安排部署执行情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违规收送礼金情况、落实中央巡视青海省涉及机构编制事项整改情况、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情况、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事项进行全流程、多角度专项督查,助力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多次对重点监督对象进行提醒约谈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特别是对晋升职级的同志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三是突出重要节点,把廉洁自律要求贯穿到重要节点和各个方面,做到节前有提醒,节中有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印发了强调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4份,上报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情况报告6份,组织开展节前检查和提醒谈话5次,电话明察暗访2,全年未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四是8个市(州)委编办、16个县(区)委编办和机关各处室开展“政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工作程序、会议记录、学习记录、文件规范等,并对重要岗位、重点人群进行了廉政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印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各市(州)委编办按时完成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五是召开室务会重新安排部署,再次进行了“回头看”,按照要求,对省委编办机关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市(州)委编办科级及以上干部、县区委编办主任,共4名厅级干部、51名处级干部、60名科级干部填报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自查申报表》,进行了重新梳理,省委编办系统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问题。六是印发了《关于调整签发文件格式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工作制度(修订)》和《全省编办系统调研评选制度(修订)》,严审发文质量,严控发文数量,严控会议规模七是持续落实《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州)委编办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方式的通知》,取消省委编办对市委编办党建和党风廉政的年终考核,纳入地方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3.党风廉政建设防患于未然不够方面。

17)针对“政治分析研判未坚持问题导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室务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青海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青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责任分工》《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推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办法》《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日常交换意见和谈心谈话工作办法的通知》等。二是组织召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暨意识形态工作会听取各副主任和八个市(州)委编办汇报政治生态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按照70%谈问题30%谈成绩,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三是2021年室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8专题室务会上,听取了各副主任、八个市(州)委编办主任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开展了廉政谈话。

18)针对“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够全面准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主任办公会专题安排部署,各处室按照“三定”规定,结合处室职责,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到监督到岗、责任到人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机关纪委,经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将省委编办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编印成册。二是统计信息处对风险点岗位已按照统计工作、编制审核、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划分,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风险防控岗位责任三是监督检查处按照机关纪委统一安排,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围绕监督检查、起草政策等监督检查职能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防控措施。

(19)针对“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征求了省委第一巡视组、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0条,修订印发与垂管体制相适应的《省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财务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对预算审查、调整、决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在两次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编印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三是经“三上三下”反复核对汇总分析,结合系统财务运行和管理情况,形成《关于全省编办系统经费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针对“不注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省委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邀请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开展廉政讲座,围绕编办系统近年来发现的违纪案例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二是组织8个市(州)委编办主任、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60余人及系统内2021年新考录人员40余人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重温百年党史和百年纪检史,以及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告诫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守住底线、保持警醒。

4.作风建设细实优不够方面。

2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细致”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4字“办风”、24字“办训”和省委编办“十不准”规定,要求支部党员聚焦办风办训和“十不准”规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一条一条学习领会,一句一句贯彻落实,第一时间自觉校准践行。二是在《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在先行试点基础上,逐步建立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对照省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全面梳理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编制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三是召开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解读改革有关政策,听取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讨有关问题,印发政策口径,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在本地区选择2-3个不同类型的乡镇开展“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四是召开市(州)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创新研讨会,交流推广各地在管理和改革中的创新经验和好的做法,从“注重盘活存量、注重合理统筹、注重开源节流”等方面就建立完善编制“蓄水池”制度提出建议。五是印发《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反馈机制的通知》,并做好各处室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

22)针对“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疑难问题狠劲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成立第二次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抽调人员组成了工作专班,集中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核查数据进行了接收和采集。发函与组织、财政、人社三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接,做好了机构编制核查数据比对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了第二次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推进会,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及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全省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工作进行“回头看”,回顾盘点检查评估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会同相关业务处室采取多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机构职能运行不畅”“少数部门对划转的职责‘接不住’”“编制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23)针对“基层编办干部关爱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关于加强全省编办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减少市(州)县两级领导干部兼任职级的情况,采取州内县与县、州外横纵向交流的方式,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二是立足编办系统实际,选调干部补充编办工作力量。三是在基层调研考核中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干部思想、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疏导解决。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24)针对“统筹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省委编办关于构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压实各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学习的时效性,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力度。配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开展了国家公园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向省政府提出青海湖国家公园筹建机构的相关意见,就设立生态保护站等事宜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对接。三是近两年来,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过“减上补下”,统筹调剂180名行政编制强化基层工作力量。通过统筹挖潜编制资源,累计动态调整和收回省市(州)县乡事业编制1195名,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缓解地区间、部门间编制配置不均衡、不公平问题。四是结合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各领域各行业编制基数,为统筹事业编制资源配置奠定基础。五是鉴于海东市规模以上企业较多,各县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量较大的实际,统筹考虑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编制配备与县级不平衡问题,向县级生态环境局适当调剂部分行政编制。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是很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制定《省委编办民主生活会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与理论学习中心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通过面对面征求、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对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会前反馈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为领导班子和成员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供参考依据。三是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真正达到思想交流沟通的效果四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把关,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的“辣味”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26)针对“干部队伍未形成梯次结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坚持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根本保证,梳理总结垂直管理特殊体制下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验,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编办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全省编办系统干部职工请销假和外出报备管理办法》《全省编办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工作。二是采取州内县与县、州外横纵向交流的方式,稳妥开展任职时间长的县级编办主任轮岗交流工作,用活用好职级职数,逐步配齐各级编办领导班子,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立足编办系统实际,选调干部补充编办工作力量,逐步推动干部队伍逐渐形成梯次结构

2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党员干部知晓”的要求,认真学习组织人事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政治自觉,努力提高人事教育处干部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青海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省委编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完善动议方案,规范撰写考察材料,规范任前公示工作方式和程序,切实落实《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等方面情况,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政治表现的考察做细做深。三是切实落实党委议事规则,认真履行《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规定,明确人事议题参会人员范围,在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由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非班子成员不做表态性发言。

28)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正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收集、归档、查借阅、保密和保管制度,认真落实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和人员责任,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逐档进行严格复审确认,对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分类归档进行了自查自纠,不断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对《反馈意见》中,部分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认定不准确的问题,逐档进行复核,查缺补漏。集中力量收全补齐缺失材料,并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甄别归档。目前,已完成相关人员档案材料归档、任免审批表核实、学历认定等工作。三是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走访调查、调取原始材料、佐证材料等方式,对个别干部身份和学历存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完成整改

3.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点方面。

29)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暨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大会,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对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履行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个人履职担当情况进行了述职,各副主任对分管处室2021年度业务工作认真作了点评。二是根据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调整了《省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分管副主任赴党建联系点指导工作。三是机关党委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安排,专门派人参加考核组,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加强了对市(州)委编办和县级编办的监督指导。

30)针对“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认真制定《2022年度省委编办党建工作要点》,持续推进省委编办“五好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成果转化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印发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模范机关创建成果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是制定“办风办训”和“十不准”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以德润身以文化人”的作用四是结合年底考核工作认真履行机关党委督导检查职能职责,对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支部工作计划等进行检查下发通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31)针对“个别党支部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指导西宁市委编办对区中符合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尽快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指导市(州)委编办开展专题调研,深化问题研究,更好推动党建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相融合,使全省编办系统党建工作与新时代管党治党的要求相适应与党的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内在要求相契合与编办机关所处的地位担负的职能职责相匹配三是结合市(州)委编办党建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每年“政治监督”检查,八个市(州)委编办30%县(区)委编办党建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督导。

4.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不够足方面。

32)针对“给省委提供决策建议的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根据中央编委《关于统一规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编办第一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与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充分沟通基础上,形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经报请省委编委领导研究同意后,以省委编委名义报国家林草局党组征求意见。二是配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开展了国家公园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向省政府提出青海湖国家公园筹建机构的相关意见,就设立生态保护站等事宜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进行了沟通对接。

33)针对“积极作为有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一对口筛查,认真梳理对口厅局派出机构冻结原因,针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园区冻结人员调动,向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解释。二是按照《青海省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实施方案》精神,印发《关于设立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撤销鲁沙尔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成立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为湟中区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34)针对“主动服务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先后与省应急管理厅4进行沟通对接,讲明除党中央规定的12个议事协调机构设实体办事机构外,其他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已划入省应急管理厅,已建议省应急管理厅按照文件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抗震救灾工作。

(四)关于巡视审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方面

35)针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按预算层级申请经费,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向地方申领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36)针对“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安排部署执行情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违规收送礼金情况、落实中央巡视青海省涉及机构编制事项整改情况、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情况、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全流程、多角度专项督查,助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二是根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零”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编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逐项分析研判,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攻坚,省委编办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向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上报了《省委编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零”工作的报告》。

37)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征求了省委第一巡视组、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0条,修订印发与垂管体制相适应的《省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财务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对预算审查、调整、决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在两次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编印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三是经“三上三下”反复核对汇总分析,结合系统财务运行和管理情况,形成《关于全省编办系统经费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四是已组织完成了编办系统财务检查和基层编办财务互查工作。

标本兼治,驰而不息,努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省委编办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落实工作只是阶段性的成效,还需要持续对巡视整改进行延伸拓展,真正让巡视整改成果见成效出实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分清主次,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问题彻底解决,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当好先锋、走在前列、作好表率。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的督促落实,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各项任务,不断巩固提高,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正在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地深化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无遗漏无死角。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盘点好、总结好巡视整改经验做法,在巩固成果上下功夫,在常抓、长效上做文章。坚持以理论学习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引导和促进编办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校准践行办风办训和省委编办“十不准”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大任务和重要节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转化为高质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三)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好运用巡视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工作效能的关键作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强化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在守正创新中找准机构编制定位,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拓宽研究深度、加快工作进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以整改实效推动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编办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71-8297548;邮政信箱: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6号,邮编810001);电子邮箱:qhswb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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