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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编办用好“四字诀” 扎实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
时间:2022-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青海省委编办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统筹协调,用好“快、严、实、细”四字诀,确保全省机构编制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快”字为先,深学细研,准确把握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委编办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作为行动先导,深刻理解《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编办主任专题视频会议精神与《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作为重要保障,准确把握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中央编办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确保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始终沿着党中央决策部署稳步推进。

二是“严”字当头,强化落实,全面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委编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信访工作,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机构编制有效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做到了“四清”,即:“信访诉求清、责任分工清、工作措施清、办理情况清”,确定了“一案一策”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有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台账。督导市(州)委编办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预案和信访工作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确保《信访工作条例》在机构编制信访工作中有力有效贯彻落实。

三是“实”字用力,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结合《省委编办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印发《青海省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了程序,强化了责任。建立健全“省办督导、分级负责、上下协调”的工作机制,统筹机构编制信访与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将机构编制有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情况作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之一,深入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州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始终在制度规范下行稳致远。

四是“细”字托底,抓常抓长,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有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常态长效。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以“12310”机构编制举报平台为依托,畅通电话、网络、邮件等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机构编制有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市(州)、县(市、区)委编办如实登记受理,准确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办理,及时妥善处置,每月逐级报告机构编制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办理情况。确保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机构编制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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