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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四点发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试点取得新成效
时间:2022-10-20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开展评估试点是建立健全评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全面开展评估的基础性工作。青海省委编办将评估试点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重点,分别在党委部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东部、环湖、青南3个市(州)部分单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四个明显成效”,为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以评促建,形成推进评估的“新思路”。围绕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权责清晰、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体系,发挥垂管体制优势,初步建立“省级牵头抓总、省市县三级联动、各级编办协调推进、试点部门分头落实”的工作模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发挥试点部门主动性、创造性,以中央编办指标体系为牵引,指导试点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别细化设置了个性指标,初步建立务实管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发挥指标体系的引领作用,突出优质高效,边试边完善,赋予试点对象一定的自主权,在指标体系内,允许评估对象抓住关键核心指标,有所侧重的提供印证材料,反映实际情况,考虑基层编办工作力量薄弱因素,允许评估对象适当调整优化部分指标项目,按易衡量、可操作的实际,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明确评估结论采用计分法,依据得分划定评估等次。

以评促进,探索评估论证的“新举措”。紧盯形成示范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评估长效机制要求,规范了评估程序,丰富了评估方法。实践中形成评估前、评估中、评估后3个阶段8个程序。通过发出通知、沟通对接,初步了解评估对象基本情况;采取部门自评、实地评估、广泛调查,借助审计、绩效考核结果等全面摸透社会评价等实际情况;实施撰写报告、反馈结果、总结汇报,反馈评估对象机构编制情况,提出评估整改意见。工作中在运用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传统评估方法基础上,总结提炼出“面上听、逐项查、现场看、深入访、综合评”五种多维度评估方法,深入了解掌握评估对象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通过多形式、多维度评估评价,全方位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执行和使用效益的真实情况,使评估程序更加高效便捷、评估结果更加精准客观。

以评促改,开出问题整改的“新药方”。运用评估“探照灯”“透视镜”作用,聚焦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对试点单位进行全面体检,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建立清单台账。通过评估,分类梳理职能运行、编制核定、职数核定、人员配备等方面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分类落实责任。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提出整改建议,规范整改要求,需评估对象整改的,挂账督办,督促整改;需统筹研究的,健全评估审批联动机制,明确牵头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做好政策储备。着力发挥评估辅助决策作用,结合机构改革、修订“三定”规定等,统筹研究提出了预案,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以评促管,取得深化改革的“新成果”。着眼于推动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注重研究总结,在总结提炼、转化运用中提升评估工作水平。通过试点巩固改革成果,全面系统掌握了党政机构改革后试点单位职责履行、“三定”执行、规范管理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巩固检验了改革成效。通过试点提炼行业特点,实际了解掌握自然资源、矿产勘探、网络监管、广播电视等领域体制机制方面的规律性特点,为优化资源配置找到着力点。通过试点强化了法治意识,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进行再宣传、再普及,编制就是法制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机构编制资源“国家所有、部门使用、动态调剂”的思想共识,为深化机构改革、推动管理创新营造了良好氛围。

评估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和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将按照中央编办新的要求,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全面巩固试点成果,推动评估向更大范围实施,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贡献力量,以工作实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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